2009年5月8日星期五

资深记者卧底六日揭习水嫖宿案真相



约图/武青


法制晚报5月8日报道 无人说真相 无奈装嫖客
亲眼见到“学生妹”本报专访率先披露习水“嫖幼案”记者———


今天上午,习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8.15案件(习水县干部嫖宿幼女案)以来,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。


多位记者远道而来,并提出舆论最为关注的问题——是否将以新罪名(强奸罪)重新起诉。但这一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答案。与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撤诉后,案件进入补充侦查阶段,是否更改罪名起诉,要依据新的事实和证据决定。


这一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如此重视,源于一位记者的正义揭发。否则,这个一年前就发生的案件还不为人知。


近日,本报记者专访了首先披露此案的《中国青年报》记者陈强。他表示,这次卧底习水县六日,经历了“从业22年来最艰难的一次暗访”。


幕后调查·初到习水


同事难突破 报社派出老记者


陈强并非第一个暗访此案的记者。


在他3月下旬进入贵州之前的一个月,《中国青年报》驻贵州的记者及贵州本地的一家媒体就曾前往习水调查,无奈却无功而返。“太难了”,在习水呆了三天的女同事后来对陈强说,“没有人愿意说出真相。”


报社编辑部准备派常驻福建的老记者陈强去试试。“这激起了我的强烈好奇。以我22年的从业经验来看,如此恶劣的案件,怎么会打听不到呢?!”陈强当晚就开始着手上网查找资料。


网上一搜,相关网页要么已被屏蔽,无法打开;要么就是只有标题,里面的内容已被删除。


没有任何可以参考或提供线索的消息。当陈强听说此案即将开庭,他觉得这是揭开真相的好时机,“还是赶到习水再说”。他想,难得有机会跨省采访,尽管对当地情况不熟悉,但也不会有人说情,反而更单纯。


传闻有多种 最初无人知真相


习水案的最初版本并非我们现在知道的“嫖宿幼女”。当时习水坊间流传的,包括陈强最初听闻的都是,“教师组织学生卖淫”这个至今无法证实的说法。“我最初接触到的人没有真正知道真相的,都是捕风捉影。”陈强说。


3月26日,他到达习水的第一天,就开始有意与出租车司机、小店老板等最了解当地社会生态的人接触。“有人说是女孩被搞得下身大出血,也有人说是学生怀孕了,结果被家长发现后,才向公安举报的。”陈强说这是他听到的最详细的情节。


幕后调查·乔装暗访


装成嫖客 亲眼见到“学生妹”


无奈之下,陈强装成嫖客实施暗访。


他让出租车司机帮忙寻找“学生妹”。但经历了如同特务一般的秘密接头、带到卖淫地点、见到卖淫女等繁琐过程之后,陈强才发现并没有真正的收获。“她们拿着安全套和卫生纸站在我面前。”陈强明白,这是常见的卖淫女,并不是他这次想调查的“学生妹”。于是他讪讪地打道回府。


这样的徒劳无功陈强又经历了几次。有个歌厅老板告诉他,“手上有货(学生妹)”,但要周末她们才出得了校门。在底层“混”的这几天,陈强发现,“学生妹”在当地已经成为时尚,有时甚至被当做招待外地客人的方式,因为她们“新鲜、干净,比较纯”。


在习水暗访的第4天晚上,陈强突然接到一名包工头的电话,让他到一家歌厅门口“接头”。他应约前往,看到几个社会青年和两个扭扭捏捏的小女孩在一起。


领头的告诉他“这两个还在读初一”,如果想玩可以带走。见到这一幕,陈强终于证实了社会上有关“学生妹”的传闻。他借口说“女孩太小了,不敢玩”,便转身打车走了。


陈强: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是取消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。最近大家都在讨论案件的定性,到底应该是嫖幼罪还是奸淫罪。我不希望嫖幼成为某些人玩这种危险游戏的一个借口,塞点儿钱就成了嫖幼,逃避法律的严惩。


FW:为什么在讲述调查过程时,你常常叹气?


陈强:我采访的这几个受害女生本身都是“问题少女”。比如,李瑜虽然跟着母亲到了浙江,但我有一次半夜在QQ上却看到她,她说自己在网吧里,而且她的QQ空间里还有和男友亲吻的照片。


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她后来还主动到卖淫场所让人帮她找嫖客赚钱。


康倩的父亲给她转了9所学校都管不住她,离家出走近百天。王清本来学习成绩还不错,认识康倩后也被带坏了。我想这里面有家庭的因素,也有社会的因素。


我也是一个14岁女孩的父亲,但这几个受害女生的经历,让我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、令人不安的世界。


注: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。


新闻回顾:贵州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年幼女生(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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